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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审计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 2019年9月6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江海俊律师,合肥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审计过程必须要由专业的审计师来担任。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建设工程审计收费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


  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


  1、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3、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系指专项安装、二次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4、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咨询服务时,工程设有标底的,以标底价作为收费基数;没有标底的,以招标工程中标价或非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价作为收费基数。


  5、承接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项目时,不包括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重量的计算,计算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的计费单位为元/吨。


  6、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


  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二、审计报告的作用


  鉴证作用


  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以超然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这种意见具有鉴证作用。


  保护作用


  通过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证明作用


  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作的总结,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三、审计意见类型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有哪几种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意见的类型分为5种,分别是:


  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


  3、保留意见:


  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在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


  4、否定意见:


  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5、无法表示意见:


  说明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建设工程审计收费标准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建设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工程审计有时间限制吗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会遇到有关工程审计有时间限制吗这类的问题,但是由于我们自己本身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对于这个问题都不太清楚。


  工程审计有时间限制吗


  具体时间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要求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的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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