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工程审计

关于报送解决剩余拖欠工程款工作计划和落实已

发布时间: 2014年6月2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建办市函[200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是国务院要求三年基本完成清欠工作的最后一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正在起草2006年清欠工作要点,以指导各地工作。为解决剩余拖欠,完成国务院要求的清欠工作目标,请你们先行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本地区网上申报的剩余拖欠项目进行逐项核实,摸清拖欠底数,分析拖欠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加以指导,督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监督实施。请于2006年3月底前将核实情况(附件1、2)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研究制定落实已出台防新欠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文件名称见附件3),于2006年5月底前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联 系 人:刘哲、周庆国

  联系电话:010-58933327,010-58933919(传)

  附件:1.剩余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统计分析表

  2.剩余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统计分析表

  3.已出台防新欠长效机制建设文件一览表

  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jzgcls.com/news/view.asp?id=787488634195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