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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讲义:项目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8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惟一上级的命令。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职能部门。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各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在监理机构内设立一些职能部门,把相应的监理职责和权力 交给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能范围内有权直接指挥下级,此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

  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 构的专业管理作用,但由于下级人员受多头领导,如果上级指令相互矛盾,将使下级在工作中无所适从。

  (三)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这种形式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另一方面又 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其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四)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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