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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安总站联合省重点办、省稽察办、大学城办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直接监督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8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省质安总站、省重点办、省稽察办将联合对省质安总站直接监督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考评,力求通过考评活动的开展,树样板、抓典型、促安全、保质量,全面提升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品位,塑造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良好形象。在总结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考评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该《办法》。考评工作由省质安总站与省重点办、省稽察办联合实施,省质安总站负责牵头组织。考评活动将采取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和滚动评比办法,采用“月份考核评价,季度汇总评比”和“比优秀、授红旗;评落后、挂黄牌”的考评模式进行运作。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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