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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小型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工程监管发展问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9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ot后向国际标准化接轨步骤的加快,国家对各行各业的指导方针、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行业条文和律例均依据国内具体情况加快了建立健全的步履;各行业内部也逐渐掀起了自律热潮。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的显著提高,激增了人们的消费需求。从而,促进了市场繁荣,拉动了各行各业的迅猛发展。其中房地产业的如火如荼,带动了整个建筑产业链……。国内的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市场经过剧烈的争斗,正逐步趋向于成熟;大的集团公司竭力推行准品牌化,规模不大不小的装修企业工程监管正逐步摸拟正规化,小装修公司也在抓紧不断的持续改良……。业内群雄的在建规模,战略布局已初具端藐。

  关键字:中小型企业、企业发展、领导人、问题、问题解决方法

  第一部分 问题的提出

  然而,目前国内庞大的消费群体对国内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装修质量性价比却有了越来越多的责难和质疑;相当多的中、小型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使尽了浑身解数,却仍差强人意;相当部分的装修企业面临停业倒闭或已经倒闭。尽管这些中、小型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目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可是,它们却占有着装饰装修行业队伍中的大部分比例,它们所能为社会承担的就业机会,保持社会稳定,为丰富人们的精神物质文明生活做出的贡献,以及对建筑文化艺术领域的推动作用,同样起着不可抹杀的积极作用。它们的弱点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些弱点的形成原因恐怕是除了它们自身以外的社会也难辞其咎的吧?毕竟它们同样的靠着自己的双手打拼,同样的一行泪水一把汗的拼下了这分天地,同样的承担着相应的社会义务,同样的生长在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国土上;所以只要它是积极的、向上的,就应该正确的引导和帮助它,而不应采取憎恶和歧视的态度,更不能因为一只老鼠而坏了一锅的汤;除非是如今庞大的具有相当实力的企业原本就是先天的庞大,也从不加入市场的竞争行列。

  这不仅仅是装饰装修行业,同样也包括其他行业在内;国家、地方的有关机构和单位以及具有相当规模相当实力的团体和企业,应该是——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探索和改进,如何能够更好地、正确地引导、扶持和帮助这些中、小型企业,使它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尽快地步入有序的运营轨道中来。“据东莞建设报报导(孙林)12月17日下午,在东莞市五星居装饰广场三楼由东莞市装饰协会组织召开了东莞家居装饰消费座谈会,会中,对占据着东莞市装饰装修行业中大部分比例的中、小型企业的运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它们为社会承担的就业机会方面,以及为丰富人们的精神物质生活和对建筑文化艺术领域的推进方面,给以了积极的肯定。市消协在会中指出了东莞装饰行业中存在的5大问题:一、使用选定工程材料、违约责任等要约不够明晰的非格式合同是造成家居装饰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二、工程质量问题是家居装饰消费投咧衅毡榉从车闹饕?侍狻h?⒉话春贤?级ǎ?褂梅侵付ú牧匣虿缓细癫牧鲜堑贾鹿こ讨柿砍鱿治侍獾闹匾  颉k摹⒉话此?皆级ǖ氖┕ね贾揭?蠛筒徽髑笙?颜咭饧?米员涓?┕な堤澹?龃蠊こ淘旒郏?黾酉?颜呔?酶旱!n濉⒔崴闶迸?樽骷伲?楸üこ塘浚?杖〔缓侠碇苯臃押腿斯し训确延谩!保ā级?甘薪ㄖ?笆涡?帷酵?荆?东莞市装饰协会组织召开的这次会议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市消协指出的五大问题也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这样的现象不仅仅在东莞市存在,国内整个装饰装修行业也普遍存在,本人手头资料中,有不少国内其他省市的类似报道,报道内容雷同,不一一列举。随着国内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蓬勃发展,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推出和引进,建筑行业的建筑现代化,这一切,都急切地敦促着装饰装修行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升华;这样的问题在这样的时代,尤其是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精神物质文明生活和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解放生产力的物质生活基础,因尔,尤显得特别的突出和重要。然而,这些问题的提出,仅仅指出了问题的表面现象。那么问题的根源在那里,实质又是什么呢?下面,本文专门针对装饰装修行业中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小型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主要问题,来和大家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和分析。

  第二部分 有关中、小型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工程监管调查分析

  以下是根据本人长期以来利用业余时间对一些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进行调查所得资料的概括分析,由于渠道有限,误差较大,仅供参考。

  一、公司规模方面:

  1、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东莞市所管辖的2465平方公里土地上,就活动着数百只大大小小的装饰装修队伍。数字来源是:①经本人调查:东莞市建筑装饰装修队伍具备企业资质的有近三百家,没有申报企业资质的近四百家。也就是说,仅办理过注册手续的建筑装饰装修队伍就有近七百家之多.②虽没有查到资料但确切知道他们存在的有二十多家,其中有几家是采用挂靠的形式,另一些属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有关类型的集团公司麾下;近半年新注册的没有统计资料。(本条数据仅含市区,不包括各乡镇)③相当部分的地下流动队伍无法统计。④保守估计,各种规模的队伍加上流动队伍总数应超过900家。其平均密度约为1家/2.74km2。2、资料显示(因时间短促,本人汇拢资料有限,无法统计企业资质和注册资金,以下数字是按人数分类,仅供参考),这些队伍中,规模较大的不足二十家(集团公司或地产公司麾下);有相当实力的不足百分之十(16~30人),而其余的大部分是一般规模(9~15人)和初具规模(4~8人)的。以上统计数字说明:即使把具有相当实力以上的公司按90家来计,也才占装饰公司总数的10/%;一般规模和初具规模的中、小型装饰公司占装饰公司总数的90/%。3、按安排就业人员来说:有相当实力的公司按平均30人计,90家公司可以解决2700名员工的就业问题;中、小型公司按平均12人计,可以解决9600名员工的就业问题;两者比例为1:3.56。这些统计数字中仅为公司固定员工,还不包括产业链中各有关环节。

  二、企业核心管理人方面

  以下是依据企业管理人的客观表现形式的特点所所进行的概括总结:(有关行为总结,纯理论分析,若有唐突,尚请海涵)1、智慧型特点:胸怀宽广,卓识博学,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预见力;宏观策划、调控能力较强;知人善用,处事果断;能够把握有利战机,未雨酬缪,运筹帷幄。弱点:自我感觉好,性高傲,较刚愎;易脱离实际铸成大错。2、智能型特点:有学识,自信心强;有一定胸怀,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社会经验,有一定的洞察能力,一定程度上能够借鉴有利经验;弱点:性多疑,胸怀不能完全放开,处事缺乏果断,不能大胆用人,易丧失有利战机。3、技术型特点:有社会经验,学习能力强,有一定学识,有一定胸怀,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洞察能力,操作性强,重视所得到的;弱点:胸怀比较狭小,小农意识较强,比较计较眼前利益,较刚愎,不擅识人用人,管理漏洞较大。

  4、实务型特点:有社会经验和技术能力,实操性强,文化知识有欠缺,有一定胸怀,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弱点:胸怀较狭小,较执拗;眼前利益看的太重,不擅识人用人,管理漏洞较大。5、功利型特点:有社会经验,有小聪明,有一定学识,有一定胸怀,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洞察能力,操作性强,重视所得到的;弱点:自我感觉好,刚愎;胸怀较狭小,眼前利益看的过重;为了眼前利益有些手段欠缺斟酌甚至很不妥当,恐怕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以上五种企业管理人类型中,第一、二类型的一般都是较大型公司的首脑,三、四类型的普遍为中、小型企业老板,第五类极少但确实存在。

  三、设计平台方面:

  1、准入门褴低,设计力量薄弱,技术实力差别悬殊。2、实践经验差,很多方案或施工图凭感觉设计,仅能为施工提供参考。3、关键技术把关人员奇缺,即使有很多也缺乏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面窄,跟不上日益发展的时代技术要求。4、能够提供内部培训的企业少之又少,很多设计人员根本不懂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更不懂施工,因而造成不规范作业,个别的施工图纸根本称不上是施工依据。5、企业工作计划性差,没有工作程序,衔接错位,作业倒置,日常工作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无序和盲目,因而导致工作混乱。6、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健全、管理混乱,或根本不知道应该有什么样的技术文件和这些技术文件应该怎样使用。

  四、施工管理和施工方面:

  1、中、大项目工程除外。一般工程,普遍不要求施工资质,施工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即便是中、大型项目工程,也未必认真执行(包括挂靠形式的工程监理公司甚至甲方个别执行人员);形式主义比较严重。2、工监管人员部分不具备施工管理资格,其中相当一部分甚至未参加过任何有关培训,根本谈不上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管理办法监管施工。3、技术文件不健全,管理相当不完善。相当部分施工人员技术力量非常薄弱,个别施工人员甚至连施工图纸中的技术符号都辩认不全。因为不懂有关规范,造成不该拆的拆,不该建的建,管线乱扯乱放,该放坡的水倒灌等现象。4、施工管理计划性差、管理混乱,材料堆放无序,很多小型工地无任何技术安全措施,无施工安全保障。5、较大型企业因业务相对比较稳定,所以具有相对比较稳定的签约施工队伍;中、小型企业因为业务的不稳定性,所以使用的施工队伍一般同时为数家公司服务,人手不够时避免不了临时拼凑,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6、因为装饰装修涉及技术范围广,以现代较大型公装为例,一般工种粗略函盖面为:土建、泥水、棚架、木工、石材、钣金、油漆、电气焊、给排水、电气、管道、暖通、电梯、智能、网络、园林、筑路、照明等18项之多;而一般室内工程也包括:泥水、木工、石材、钣金、油漆、电气焊、电气、管道、暖通、智能等十多项内容;所以,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知识广泛、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各有关施工规范和条例。而现有很多施工管理人员知识面较窄,对各有关施工规范和条例不够熟悉,不能有效控制施工技术局面。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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