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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注册监理工程师换证工作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14年5月6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注册监理工程师换证注册和申报注册工作相关问题:

  一、办理换证注册的同时又办理变更注册的情况,可以只办理变更注册。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有相关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时可以申请相应的第二注册专业。

  三、跨省进行初始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在原省的继续教育证明有效。

  我区监理企业所提交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第一批和第二批换证材料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有:

  1、执业资格证签发单位填写有误,正确填法是:我区颁发的执业资格证签发单位统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区外颁发的执业资格证按证书上的签发单位印章全称填写,98年以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的签发单位以钢印为准。

  2、学历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不是工程(经济)类:根据注册要求,不受理非工程(经济)类人员的申报材料。

  3、劳动合同复印不全: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受聘人的工作岗位(应与监理相关)、具体工薪数额、合同签订双方的签章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鉴证章。

  4、社保清单不符合要求:

  (1)社保清单应涵盖内容: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姓名、社会保障号、身份证号、缴费截止日期、社保基数以及附有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公章及日期。

  (2)如社保由个人自行缴纳,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社保清单要能体现出社保由个人缴纳。

  (3)社保清单上的单位名称非现聘单位。

  5、企业名称不符:申报时填写的企业名称应与企业公章上的名称一致。如企业改制造成企业名称变更,应附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改制更名备案表。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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