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6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一、调解申请

  (一)工程造价纠纷各方一并到场;

  (二)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执业资格证书。

  二、提供涉及纠纷事项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

  三、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记录表》中需调解的主要内容。

  四、依据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政策进行解释、调解。

提示: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工程建设律师,按照专业及地区划分律师,比如,在宁波遇到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咨询宁波工程建设律师。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jzgcls.com/news/view.asp?id=766230291745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