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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四审判令驳回原告起诉——江海俊团队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 2023年7月24日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hfjzgcls.com/

案号:(2020)皖民终65号

承办律师:江海俊律师 李玉琳律师

原告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原告一审诉讼请求,案件的各项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处理结果:驳回原告起诉。

案件特点:

    1.案件证据材料复杂繁多,前期准备时间长。

    2.案件周期长,自2016年至今,案件已经历四次庭审,对方当事人仍不依不饶,且沟通无望。

案情介绍:

    原告2014年加入原告方的房地产开发承包团队,但因其中途违约不作为,且在工程尚未完工结算情况下主张自己的分红而被被告方拒绝,因此将被告方告上法庭,要求取得1.81亿元的开发收益,此案之前已历经三次庭审,案件相当复杂且对方当事人缠诉烂诉。接受委托后,江海俊律师团队积极收集证据,准备法律文书,取得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办案心得:

    1.此案历经四年,案件证据材料复杂繁多,前期准备时间长,标的大,难度高。在开庭之前,江海俊团队与当事人反复商议,在代理案件思路和证据上都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团队律师把每一个对方可能会展示的证据.庭审可能会涉及的问题反复进行论证.推演,从而做出精准的预判,在庭审中成功应对了对方的证据突袭,取得胜诉判决是意料之中。

    2.本案一案四审,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已构成重复起诉,依法应予以驳回,江海俊团队在开庭前已经认识到对方诉求系重复起诉,指出对方的诉讼行为损人不利己,系重复起诉,法院最终也认定对方系重复起诉。

    3.对于对方律师的证据突袭,江海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原告对申请项目鉴定有无主体资格,能否在工程尚未进行审计鉴定情形下主张收益两点展开辩论,据理力争,应对自如。

办案感悟:

    本案的裁定驳回原告诉求,让委托人避免了巨额债务,让历经四审的本案圆满画下句点。该案的胜诉是江海俊律师团队专业化定位,成员间密切合作及复盘模式的又一典范。唯成功不止步,使委托合伙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是金亚太律师矢志不渝的追求。江海俊律师团队将再接再厉,不负韶华,迎接挑战!

撰稿人:刘学根

 

江海俊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18655148755 (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ytjhj@126.com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全国优秀律所 安徽十强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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